项目招标公告(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工程)
【摘要】: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8-013)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金山区 一、招标条件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金山总部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工程,项目资金控制在19.8万元以内,已通过院务会精神,招标人为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医院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将用于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8-013)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金山区
一、招标条件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金山总部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工程,项目资金控制在19.8万元以内,已通过院务会精神,招标人为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医院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将用于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运行维护工作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设备维护维修,而是对本项目中所有设备(不含信息平台)进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全面的、高质量的、常年24小时的运行和管理。应满足上海市环保局按上述技术规范对连续监测站的运行维护情况及有效数据获取率进行考评的要求,所维护站点的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执法依据使用。
本期改造工程建场地位于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范围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执照及国、地税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近3年内具有至少3个医废或者危废行业CEMS系统运行维护项目业绩。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CEMS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管理经验,年龄不大于 50周岁。项目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应持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自动监控(气)运行工”资格证书。
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19日星期一 15时30分到2018年11月23日星期五 15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申领虹口区同心路921号行政楼202总务科(投标人需携带资格资质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上午10时
递交方式:上海市虹口区同心路921号公卫讲堂第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3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同心路921号公卫讲堂第一会议室七、具体安排
项目沟通:2018年11月23日15:00之前
沟通人:唐军颖 37990333*6638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2901号
联系人:唐军颖
电话:37990333*6638
电子邮件:tangtang@shaphc.org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