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于2006年申请并获批成为上海市红十字会冠名医疗机构,冠名名称为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中心设置红十字办公室,挂靠院长办公室,设专人负责红十字工作。中心设置红十字理事会,由中心主任朱同玉担任理事会会长,党委书记卢洪洲担任副会长,院领导班子担任常务理事,部分职能部门科主任担任理事。并设置红十字工作委员会,由党委书记卢洪洲担任主任,具体分管红十字工作。
多年来,中心以“人道 博爱 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工作准绳,秉持着以病人为中心的初心,在医疗、救助、救护等方面开展工作。积极响应并参加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国红十字总会和上海市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工作,并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在工作期间,取得了一些成绩,涌现出一批红十字人。
主要荣誉:
卢洪洲 第二届“上海市人道博爱奖”个人奖
上海市红十字会第九届理事会 理事
查丽俊 上海市第46届南丁格尔奖章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