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本中心针对所有临床试验相关事宜(新项目洽谈、立项、合同、质控、关中心、监查等)恢复正常推进状态,对于来访人员(申办方、CRO、SMO等代表)机构制定了相关要求,版本升级至2.0,版本1.0复工指南就自动失效!
有关“老药新用”开展抗新冠肺炎治疗临床研究的要求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疫情,我市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配合疫情防控,保障受试者、GCP从业相关人员的健康安全,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对本院临床试验相关工作制订工作指引
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三个项目两个药物临床试验现场数据核查
“一站式”服务是一种为各类临床试验提供高效、便捷而优质的工作模式
I期临床研究今年已接受国家局第七批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