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伦理小组委员主要由医药专业、法律专业和机构外人员组成,男女均有。目前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人数共35名。临床伦理小组的职责主要是:1)回应医务人员或病人(包括病人亲属)的咨询与请求;2)对医疗、护理、医技发生的临床纠结问题、医疗纠纷和事故进行伦理鉴定,必要时请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3)审核对病人临终关怀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临床伦理小组委员名单:
主任:张建良(中心副主任)
副主任:沈银忠(医务部主任)
委员:卢水华(结核科主任)
张仁芳(感染与免疫科主任)
黄琴(感染科主任)
宋德明(心内科主任)
宋言峥(胸外科主任)
张雪松(麻醉科主任)
刘敏(妇产科主任)
赵隽(新生儿室主任)
黄玉仙(肝病科主任)
张占卿(肝胆内科主任)
王介非(重症肝病科主任)
陈晓蓉(中西医结合主任)
程计林(消化科主任)
张林(护理部副主任)
肖宏(血友病感染科主任)
陈秋(骨科主任)
黄杨卿(肝胆外科)
李海燕(质管办主任)
包娟(泌尿外科主任)
刘惜年(功能科主任)
朱召芹(检验科主任)
李涛(男)(综合内科主任)
袁敏(介入科主任)
单飞(放射科主任)
张晖(超声医学科主任)
李锋(呼吸科主任)
舒方(肾内科主任)
张勇(普外科主任)
王庆明(神经外科)
傅青春(肝病中心)
石国栋(疼痛康复科)
吴素元(律师)
金涛(社区代表)
秘书:吴珺(医务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