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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公告(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消防安全评估项目)

【摘要】: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消防安全评估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8-007)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消防安全评估,项目资金控制在20万元以内,已通过院务会精神(2018-7-18),招标人为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医院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消防安全评估招标,评估范围包括金山区漕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消防安全评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8-007)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消防安全评估,项目资金控制在20万元以内,已通过院务会精神(2018-7-18),招标人为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医院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消防安全评估招标,评估范围包括金山区漕廊公路2901号(金山总部)及虹口区同心路921号(市区分部)合计127415.22平方米建筑面积,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消防安全评估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的注册公司,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经年检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2、投标人的评估单位必须办理了工商注册,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持有上海市消防局颁发的消防安全评估一级资质,投标的评估单位委派的项目经理资质要求为一级消防工程师,项目经理无特殊原因不允许更换。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谈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9月10日星期四 15时30分到2018年9月14日15时30分(投标人需携带资格资质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获取方式:现场申领虹口区同心路921号行政楼202总务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0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2901号行政楼106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9月20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2901号行政楼106
  七、具体安排:
  项目沟通:2018年9月14日15:00之前
  沟通人:阮锋杰  37990333*8307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2901号
  联系人:唐军颖
  电话:37990333*6638
  电子邮件:tangtang@shaphc.org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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