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logo

底部

版权所有: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沪ICP备10214346号-5   沪卫(中医)网审【2012】第10069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602002015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上海 金山总部: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2901号 
市区分部:上海市虹口区同心路921号    电话:021-37990333 企业网点

内页banner

资讯详情

公卫中心举办院企廉政共建签约仪式

【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药购销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2020年9月9日下午,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与合作供应商在防控楼301会议室举行院企廉政共建签约仪式。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药购销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2020年9月9日下午,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与合作供应商在防控楼301会议室举行院企廉政共建签约仪式。会议由公卫中心纪委书记张鸿丽主持,公卫中心党委书记卢洪洲出席讲话。本次活动邀请了医疗药品、医疗设备、医用材料、基建后勤、信息维护等支持我院建设发展的24家供应商代表参会,院纪委委员、后勤保障部、物资管理部、药剂科、信息科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公卫中心党委书记卢洪洲语重心长地告诫参会的中心各条线负责人和各类供应商责任人或代表,创建廉洁诚信医院,离不开合作供应商代表大力的支持与配合。购销活动当中的腐败行为害人又害己,不仅行贿受贿人自毁前程,医院和企业也蒙受损失、形象蒙尘。要求供应商坚决履行廉洁责任,杜绝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与医院一起共同营造和谐、规范的购销环境。
  公卫中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鸿丽在讲话中宣讲了我院相关供应商管理制度,强调医院将吸取以往的经验和教训,做实各项廉政风险防控举措,进一步加强对医药购销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也希望各企业自觉遵守“九不准”、“十项不得”相关规定,落实本市整治医药产品回扣“1+7”系列文件精神,按照我院规定的程序开展业务活动,廉洁合作、共赢发展。
5家供应商代表发言表示: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卫生计生行业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加强企业自律,诚信廉洁与医院合作,做好医疗服务和供应保障工作。
随后,与会供应商代表现场签署了《廉政建设协议书》。
  今后,公卫中心将继续推进医药购销和使用等领域的廉政建设工作,共建廉洁阳光的医药购销环境,促进医院的和谐健康发展。

                                  (纪检监察办公室)

 

 

 

内页医院动态

医院动态

HOSPITAL DYNAMIC

分享

内页左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