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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暴发沟通计划的挑战: 从概念到应用

【摘要】:
自实施以来,世卫组织疫情暴发沟通原则在建立传染病暴发期间有效沟通的广泛框架方面一直很有用。不过,各会员国已要求提供更详细的执行意见,以便加强国家公共卫生组织规划活动。  本文件围绕疫情沟通的规划原则,本指南试图做出回应,帮助会员国建立有效的疫情暴发沟通的必要能力。  各会员国可能没有人力和财政资源来进行详尽的公共沟通系统。然而,本文件中提出的方法敦促当局从现有系统中构建,并利用其他伙伴组织的能力。

 

  自实施以来,世卫组织疫情暴发沟通原则在建立传染病暴发期间有效沟通的广泛框架方面一直很有用。不过,各会员国已要求提供更详细的执行意见,以便加强国家公共卫生组织规划活动。
  本文件围绕疫情沟通的规划原则,本指南试图做出回应,帮助会员国建立有效的疫情暴发沟通的必要能力。
  各会员国可能没有人力和财政资源来进行详尽的公共沟通系统。然而,本文件中提出的方法敦促当局从现有系统中构建,并利用其他伙伴组织的能力。基本规划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这里提供的准则和建议应该被认为是灵活和可伸缩的,允许公共卫生沟通管理人员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来实施。
  本文件列出了向国家公共卫生当局建议的制定实施世卫组织疫情通报准则全面计划的七个规划步骤。但是,应当强调,一个拟订的计划并不等于准备。成功的疫情沟通能力是一个持续和动态的过程,包括演习、审查、修改和更新以确保有效性。
  风险沟通:国际卫生法规背景
  修订后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年国际卫生条例)》于2007年6月生效,这是194个缔约国之间关于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保护、控制和响应的具有约束力的协定。
  此外,所有缔约国监测和反应的国家核心能力要求已载于规例内。风险沟通已被确定为必要的国家公共卫生当局的核心能力之一。
  尽管《2005年国际卫生条例》关注的是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事件,而且不仅限于传染性疾病的威胁,本建议主要是关于世卫组织疫情暴发的沟通。
  规划指南对公共卫生当局在危机中开展有效沟通工作的能力具有广泛的益处,规划指南的建议与《国际卫生条例》中更广泛的风险沟通能力建设的要求是一致的。
  (来源:http://apps.who.int/
  iris/bitstream/handle/10665/
  44014/9789241597449_eng.
  pdf;jsessionid=4826E93EE9
  78E164CB661B232CACFF7
  Asequence=1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编辑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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